18年前一场由婚外情引发的杀人案,犯罪嫌疑人李某某改名换姓,远走他乡,在经历近16年后的逃亡生涯后,2012年9月24日被抓获归案。2013年10月14日,李某某被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李某某不服判决,提出上诉。在她焦急无助之时,李某某的家人联系到了安徽刑事辩护著名律师胡瑾律师,委托其担任李某某杀人案的二审辩护人。胡瑾律师接受代理后,仔细反复研读案件资料,死抠犯罪细节,发现一审法院认定李某某杀人的部分犯罪事实不清,证据无法形成紧密的证据链条,很多关键细节均被忽视,胡律师多次将自己的辩护观点与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的经办法官进行沟通,后省高院采纳了胡律师的辩护观点,认为本案的事实证据的确存在众多问题,故于2014年3月3日作出了撤销原判,发回重审的裁定。
二审作出撤销原判,发回重审的裁定,意味着律师辩护取得了阶段性的成功,也意味着案件的结果有了新的希望。李某某的家人对胡瑾律师出色的二审辩护工作十分满意,故继续聘请胡律师作为其发回重审后一审阶段的辩护律师。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后,充分考虑了胡瑾律师的辩护要点,对案件的证据事实与法律适用进行了重新梳理与核实,于2014年10月16日作出判决,认定李某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从最先的判处无期徒刑到有期徒刑十五年,对李某某的意义是截然不同的,对胡律师而言也意味着辩护工作取得了巨大的成功。
然而,胡律师并不满意眼前的成果,他从律师专业的角度分析始终坚信此案件仍然存在辩护的空间,为了给李某某争取最好的结果,李某某在胡律师的建议下,再次选择了上诉。
上诉后,胡律师一方面继续多次同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沟通,交换辩护观点,另一方面又主动同死者的近亲属联系,寻求促成与死者家属达成民事赔偿调解。为了获取死者近亲属的谅解,胡律师不厌其烦地与死者的家人进行沟通,最终通过多次不懈的协商,双方最终达成了赔偿协议,死者的近亲属愿意对李某某的行为予以谅解。李某某获得了死者家人的谅解,这一情节会对整个案件的最终判决结果产生很大的影响,这一切与胡瑾律师背后付出的巨大心血是分不开的。最终省高院于2015年3月16日作出终审判决,判处李某某有期徒刑九年。
从判处无期徒刑到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再到最终判处有期徒刑九年,离不开胡瑾律师高超的专业功底与辩护技巧,离不开胡瑾律师严谨的工作作风与职业素养,离不开胡瑾律师认真的做事态度与为人理念。案件的最终结果让当事人十分满意,也让胡律师很是欣慰,因为这是对他这一年多来辛勤工作的最大肯定与褒奖。 |